|
深圳市奥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托美国奥瑞康药业集团强大的资金及科研实力,先后投入1.2个亿研制并开发出"奥瑞康"及"维美康""赫尔斯"三个系列的保健食品,现首次面向中国市场进行区域招商。
一、招商范围: 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及其所属行政区域。
二、招商原则: 1、区域独家代理的原则; 2、不设置省级代理。
三、区域独家代理商资格要求: 1、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并在拟代理区域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2、有健全的药品、保健品或化妆品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 3、重合同、守信誉、诚实经营、稳健勤奋的工作作风; 4、能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营销政策及合同条款; 5、能提供企业三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首批进货要求及年销售任务:
|
代理权限级别 |
首批进货量(元) |
年销售任务 |
|
省会城市、直辖市 |
5万 |
60万 |
|
地级市 |
3万 |
24万 |
|
二类城市 |
0.8万 |
10万 |
|
县级市场 |
0.3万 |
5万 |
五、免费支持: 1、根据供应商销售量按比率配送高档赠品; 2、提供精美宣传册; 3、提供网络、媒体广告; 4、提供全方位营销策划、"保姆"式跟踪服务; 5、提供市场指导支持、帮助代理商培养市场。
六、奖罚措施 1、 凡完成合同年任务,并无违反合同条款的经销商,我司将按合同条款进行年终返利或进行奖励; 2、 对无违规并完成任务量者,合同期满后,将赋予代理权优先续约或升级的权利; 3、 对无违规,并颇具营销实力和实战能力的优秀代理商可纳入我司参股经营或贴牌营销的范畴; 4、 对违约经营,恶意窜货或"以价犯乱"等损害公司形象与利益者,将罚没其风险金,取消其年终奖励等甚至罢免其代理资格,以示惩戒。
|